3月15日上午10时许,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高彭线306公里300米路段执勤过程中,对一辆宁D782**号重型半挂车牵引车进行拦截检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相关证件时,细心的民警发现其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与正常驾驶证有明显差异,随即通过公安系统进行核查对比,该证有伪造的嫌疑。最终在证据和压力面前,驾驶员王某章承认了自己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王某章称,其有C1M驾驶证,由于驾驶半挂车需要A2驾驶证,王某章将郭某某遗失的A2驾驶证上的照片更换成自己的照片,在平时驾车时使用,最终没有逃过交警的“火眼金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王某章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6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吴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