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尽心尽责抓获肇事者,让我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12月19日,张某某拿着一面印有“为民服务 破案神速”的锦旗来到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对民警在事故处理中尽心尽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2024年12月12日10时20分许,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张某某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车位上的车辆被过路车辆剐蹭,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后,事故民警金梦杰迅速赶往现场,通过调取多处路段监控视频、走访目击证人、现场勘查等方式展开调查。通过连续奋战,12月13日上午,终于锁定肇事车辆,通过平台查询到该车辆信息,并与肇事车主取得联系。面对民警严词质询,肇事者如实交代了案发经过,并对其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结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与诉求,民警金梦杰耐心细致地展开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商,该起交通事故得到了妥善处理。
永宁交警提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一定要立即停车、迅速报警,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肇事逃逸不但无法逃脱罪责,反而会加重罪责,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