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清晨,宁夏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十六大队在执行巡逻勤务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行车道内,货厢内火光四起浓烟滚滚,非常危险。
巡逻民警按照预案协调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引导驾驶员撤离到护栏外等待救援,并联系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同时指派另一队备勤人员对该路段进行远端分流,配合消防部门灭火。在高速交警、消防救援、道路综合执法、养护等多部门的共同配合下,火情得以消除,道路恢复正常通行。
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所载货物为快递,驾驶员驾驶该车辆在途经青兰高速隆德县路段时左后轮起火,最终导致车厢内货物被引燃,发生大火。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段时间应停车休息,检查车辆情况,谨防高温行驶。如发生车辆自燃,应立即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熄火下车,拿出灭火器向燃烧部位灭火;如果火势较大或者无法控制,应远离车辆谨防爆炸受到二次伤害,并及时拨打12122和119电话报警求助。(高速交警十六大队 赵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