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灵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紧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充分发挥交警铁骑(摩托车巡逻组)机动灵活、反应迅速、精准管控的独特优势,持续开展针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与劝导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精准研判,紧盯违法顽疾
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其通行秩序管理一直是交通管理的难点之一。其中,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尤为突出,此行为极大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受到严重伤害的风险。灵武交警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将其作为压降交通事故、提升安全系数的重点整治内容。在综合分析违法高发时段、路段的基础上,大队决策层强调必须创新勤务模式,打破固定岗点巡查的时空限制,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动态发现、即时干预。交警摩巡组因其高度的机动性,被委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力重任。
铁骑出击,凸显机动优势
高效灵活,突破勤务盲区。摩巡组队员驾驶大功率警用摩托车穿梭在城市主干道、背街小巷、商业街区、学校周边、居民住宅区、交通枢纽等各类复杂区域,有效覆盖了传统警车难以频繁触及或固定岗亭视野不及的管理盲区与薄弱时段,实现了巡逻管控范围的最大化与无缝衔接。
动态管控,提升路面见警率与管事率。摩巡队伍不间断的动态巡逻,使得交警形象高频次出现在市民视野中,显著提高了路面见警率,极大提升了路面“管事率”。对意图违法者形成了有效的心理威慑,促使他们自觉约束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了违法发生率。
宽严相济,注重执法效果
摩巡组队员们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明确观察到且事实清楚的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摩巡组队员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依法予以现场处罚,做到事实清楚、程序规范、处罚适当,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强化教育劝导。在查处的同时,队员们始终将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耐心向违法驾驶人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险性,引导驾驶人深刻认识到安全头盔是“保命盔”,而非应付检查的工具。对于初次轻微违法或确有特殊情况的,多以警告教育为主,督促其立即改正,体现了执法温度。
成效显著,安全氛围提升
自9月4日开展此项行动以来,摩巡组在全市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635起,其中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583起、违法载人17起、闯红灯9起、逆行26起,成效日益凸显,违法行为显著减少。交警摩巡队员们规范执法、文明执勤、飒爽英姿的形象,成为了灵武市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和流动的安全屏障,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广泛认可与好评。(灵武市公安局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