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9月14日,惠安堡派出所社区民警深入辖区集市,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电动自行车新规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现场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电动自行车新规“九问”,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悬挂车牌、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骑电动车是否需要驾驶证”,民警解释“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只要年满16周岁就可以骑行,不需要驾驶证。如果是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这类机动车,就必须有对应的驾驶证”。除了口头讲解,民警还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过往群众讲解酒驾醉驾、农用车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大家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帮助群众了解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最新政策规定,增强了群众的安全出行理念和自我防护意识,为积极营造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盐池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