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15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巡逻至辖区京藏高速公路1247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因车辆发生故障停靠在应急车道,车辆后放着两瓶玻璃水和一顶安全帽充当警示牌。大队民警当即联系高速救援予以救助。
经了解,该车行驶至该路段发生故障,因车上没有三角警示牌,驾驶员梁某就拿出车上的玻璃水和安全帽摆在车辆后方充当警示牌。
大队民警对该驾驶员梁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该驾驶员因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车辆发生故障,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9字诀,防范二次事故。如果车辆无法移动,需持续开启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大于150米处放置警示牌。如能见度低,还可将距离进一步延长至200米,让后车尽早规避。车内人员应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并报警等候。(高速交警四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