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固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辖区高速公路开展日常巡逻管控时,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人违规驶入高速主路行驶。摩托车车身防护性能弱、高速行驶稳定性差,在密集车流中穿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民警通过喊话器示意驾驶人减速靠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其引导至安全区域。现场民警首先向驾驶人明确告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并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向其详细解读法规条款,明确“只有一个转向车轮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的法定要求。结合事故案例,详细说明摩托车在高速行驶中可能遭遇的危险状况,以及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驾驶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险性,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再违规驶入高速公路。随后,民警引导其从就近收费站安全驶离,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固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一大队 冯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