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三大队民警在巡逻辖区福银高速路线时,查处三起故障车未按规定摆放三角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

当时,三位驾驶员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既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没有在后方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经询问得知,这三位驾驶员均没有携带三角警示牌。大队巡逻民警在三辆车的后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联系了清障救援部门清拖。
最终,民警对三位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中卫高速交警提醒:三角警示牌是随车必备品,在路上遇到突发故障、停车检修或是发生意外事故时,利用三角警示牌的反光性能,可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避让,以免发生二次事故。(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三大队 余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