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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路口时,有视野遮挡更应该遵循让右原则
2023-08-22 23:18:04   
2023-08-22 23:18:04    来源:宁夏新闻网

 

  8月2日18时10分,吴某驾驶宁A3号小型客车(车内乘坐:王某某、崔某、朱某、胜某某共四人),沿灵武市农场灵农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东环路交叉路口处,与直行通过路口马某驾驶的宁B号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王某某、崔某、胜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通过监控视频反映出,吴某在经过该路口时,并没有减速观察瞭望。车辆右侧视野已经被大型搅拌车遮挡,当已经发现重型半挂车时,已经开始向左猛打方向试图躲避,虽然马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也被视野遮挡采取紧急制动,但也为时已晚。

  当事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当事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吴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马某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双方驾驶员都在路口被视野遮挡的情况下,更应该减速慢行,遵循让右原则,才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马春燕)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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