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16时05分许,宁夏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十四大队值班室接过路驾驶员报警称,在青兰高速1585km处,有两辆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备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见两辆事故车一前一后停在行车道,民警立即做好事故后方的安全防护。经过对现场的初步勘查,基本确定为追尾事故。后经询问半挂车辆驾驶员得知,黑色轿车从超车道向右变道到行车道后,后方正常行驶的大货车立即减速并向右打方向,仍然剐蹭到轿车右后方。所幸两车驾驶员都系了安全带,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通过查看半挂车行车记录仪,认定轿车驾驶员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机动车在变道前应观察后视镜,确保不妨碍其他车辆行驶,才能变道。(高速交警十四大队 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