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17时12分,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二大队值班员接到平吉堡收费站收费员电话报警:在平吉堡收费站入口车道内,发生三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大队立即派员出警。
到达现场后,民警通过询问了解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进入收费车道后,驾驶员张某因收费站设备不识别车牌,不抬杆,于是准备换一个收费车道重新上站。但其在倒车时疏于观察,与后方正在排队等待的武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半挂车驾驶员未察觉,仍然继续倒车,导致武某所驾车辆又与在后方排队的雍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后经收费员提醒,半挂车驾驶员才知道发生事故,急忙将车停下查看,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经查,由于半挂车驾驶员张某未查明后车情况,在没有确认安全后倒车的行为造成了此次交通事故,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出入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要“瞻前”更要“顾后”,应当提前减速观察指示标牌和电子显示屏,合理选择对应收费通道。在收费站排队通行时,如果遇到需要倒车等情况,驾驶人应该先观察好周围环境,在保持安全车距的情况下边鸣笛边缓慢倒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高速交警十二大队 师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