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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未让直行 发生事故负主责
2024-11-14 20:42:42   
2024-11-14 20:42:42    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4年9月14日14时15分,柳某某驾驶宁A号小型轿车,沿中卫市海原县福安巷由南向北行驶至育才街与福安巷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沿育才街由东向西行驶的由马某某驾驶的宁E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柳某某驾驶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马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交叉路口处未确保安全,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车让车,安全行。只有遵守规则,安全礼让,才能有序畅通,“默契”前行。(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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