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每个驾驶人都应牢记的基本交通规则,但总有人心存侥幸,最终酿成事故。
2025年5月19日11时04分许,马某某驾驶宁A号牌轻型货车,沿银川市金凤区银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六盘山路与银兴路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径直通过。此时,黄某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客车(乘车人刘某某)正沿路口由东向西起步,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黄某某、刘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民警调查认定,马某某驾驶轻型货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马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黄某某、刘某某无责任。
银川交警提醒:闯红灯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极大增加交通事故发生风险。广大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金凤区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