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4日19时30分许,韩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沿银川市兴庆区友爱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上海路与友爱街交叉口时,违反信号灯通行,与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友爱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左转弯掉头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韩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韩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无责任。(兴庆区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