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凌晨2时许,夜空中雨滴飘落,路面湿滑。在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路玉皇阁街交叉口,“砰”的一声巨响打破了夜晚的宁静——一辆电动车闯红灯冲向路口,与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摔倒在地。
“下雨天慢点骑车呀,还闯红灯!”
“最后一单了,我想着赶快送完就回家了。”
经民警调查,当时外卖员赵某看到路面上车流稀少,便加速驾驶电动车驶入了机动车道。在行驶至新华路与玉皇阁街交叉口时闯红灯冲过路口,在路口中央遇到了绿灯正常行驶至此的出租车。碰撞后赵某后脑着地,好在他佩戴了安全头盔,只是身体轻微擦伤,头部未受到伤害。
当事人赵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兴庆区交警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