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清晨,天色微亮,在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西桥巷路口,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停在路口中央一动不动。过往车辆不停鸣笛催促,该车依然纹丝不动。大约三十分钟后,一名热心群众上前敲窗提醒,该车才缓缓向前挪移,但停在路边后又没了动静。9月12日7点25分,接群众报警后,兴庆区一大队民警赶到现场,看到白色小型轿车停靠在路边,车窗大开,驾驶员张某某正躺在车内呼呼大睡。
民警将张某某唤醒,在看到交警的一瞬间,张某某突然一愣,随后含糊其词地说:“我没开车,太晚了,我只是把车放在路边,躺在里面睡觉。”而监控画面显示,清晨6时04分许,这辆白色小型轿车在行驶至北京东路西桥巷交叉口中央时突然停车,随后便一动不动。6时57分许,一名群众发现异常上前敲窗,并唤醒张某某。张某某挣扎着醒来后,将车辆挪移至路边,又沉沉地睡了过去。直到7点25分民警接报警后赶到现场时,张某某已在路口睡了一个多小时。民警现场对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137mg/100mL。铁证面前,张某某最终承认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经对当事人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检测,血液检材中乙醇含量为116.9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兴庆区交警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