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13时许,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三大队接到一名驾驶员报警,称其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自己的车辆撞到了一个障碍物,需要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现场查看,车辆受损不严重,无人员受伤,且现场只有被撞的车辆。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后,通过调取监控、现场走访、电话回访等措施,最终确定是一辆宁E牌皮卡车上装载的水桶掉落,导致后方行驶的的车辆因躲避不及撞了上去。民警立即联系皮卡车驾驶员。据该车驾驶员描述,接到民警打来的电话,才发现车辆装载的货物脱落。最终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宁E牌皮卡车驾驶员给予相应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上高速前一定要检查好装载的货物是否捆扎牢固,途经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时,要及时停车检查,以防长时间驾驶后货物出现散落情况,导致事故发生。(中卫高速公路三大队 崔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