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往往弯多路窄、盲区视野大,通行条件和交通环境相对复杂,驾驶员日常驾车途经农村道路时,务必谨慎驾驶。
2026年3月3日11时26分,吴某驾驶宁CG***号小型汽车,沿灵武市崇兴镇关渠村村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关渠村一队村道交叉路口(该路口设有停车让行标志)并直行通过时,车辆右侧车身与沿崇兴镇关渠村道由西向东驶来的杨某某驾驶的鲁H07***号东风牌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交警部门作出认定:吴某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无视让行标志且未停车让行,负事故主要责任;杨某某因通过路口时速度过快未减速慢行,负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行经交叉路口时,务必注意左右观察,主动减速、鸣笛示意,才能有效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灵武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马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