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与燕庆街路口向东1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兴庆区二大队立即派遣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结合视频监控和碰撞位置,发现事发时,李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沿银横路由东向西南侧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与高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沿银横路非机动车道南侧由西向东行驶至银横路与燕庆街路口向东100米处发生碰撞,造成两辆电动车受损,无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是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全部责任,高某无责任。(银川交警兴庆区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