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7时49分许,中卫市沙坡头区交巡警五大队执勤民辅警在兴仁镇超限站对过往货车进行称重检查,发现一辆宁E****8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经现场称重检测,发现该车最大允许重质量为49吨,实际卸载前车货总质量为84.8吨。
细查之下,这车还有大问题。民警在对车辆超载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发现宁E****8号号牌登记信息与车辆略有差异,随即询问驾驶员车辆情况。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黑某眼神躲闪,神色慌张。民警立即对该机动车进行进一步核查,仔细比对后发现黑某出示的行驶证上登记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与实际车辆不相符。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黑某有两辆相同品牌的机动车,因超载卸货时操作不当造成车辆侧翻,就将车牌卸下安装到另一辆机动车进行货物转运,没想到被细心的交警一眼识破。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黑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不满100%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记18分、罚款三千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中卫市沙坡头区交巡警五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