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卫交警梳理了近期5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饮酒驾驶摩托车】
2024年8月9日22时26分,张某某驾驶宁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街路段,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6mg/100ml。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张某某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疲劳驾驶】
2024年10月6日16时00分,王某某驾驶冀C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G109国道1452公里800米路段处时,因实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给予驾驶人王某某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案例三【超载】
2024年10月06日16时54分,张某驾驶宁E号大型汽车在海天线1739公里200米路段处时,因涉嫌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不满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张某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四【无证驾驶】
2024年9月30日,田某某驾驶宁E号小型轿车沿省道103线由南向北行驶至王井劝导站路段处,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田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
案例五【大型货车逾期未审验】
2024年9月3日15时08分,张某某驾驶宁E号大型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迎大线70公里100米处,因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张某某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中卫交警提醒: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