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17时20分许,石嘴山市河滨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惠农区明园路限高杆被撞坏。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受损的限高杆散落在地。民警随即调取现场监控,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在通过该路口时撞坏了限高杆。因监控画面清晰度不够,车辆号牌及驾驶人面部无法准确识别。
为确保案件高质高效侦办,大队事故中队集中优势力量对嫌疑车辆发生事故前、后行驶路径进行追踪。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发现该车在事故发生前从辖区一家企业驶出。民警立即对这一重要线索开展实地走访,通过查看进出企业登记簙和调取监控视频进行图像对比,最终锁定嫌疑车辆为宁B号灰色王牌轻型普通货车。
当民警电话联系肇逃嫌疑人时,当事人拒不承认开过这辆车,并且肇逃嫌疑人进出企业登记的都是假名字。通过民警不间断电话与肇逃嫌疑人进行沟通,以及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驾驶员濮某最终承认,12月18日14时30分许,其开车经过该路口撞坏了限高杆,当时着急送货,又抱着一丝侥幸,就直接开车离开了。
民警依法对濮某撞坏限高杆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濮某承担维修限高杆的全部费用。
石嘴山交警提醒:撞坏公共设施逃离现场的行为也属于肇事逃逸,广大驾驶人应引以为戒,遵规守法出行。(石嘴山市河滨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