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9日17时55分,陈某嘉驾驶宁AY****号牌的普通两轮摩托车行至110国道与新小线路口处,遇银川交警西夏区二大队执勤民警检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经民警付子龙现场核查,发现陈某嘉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陈某嘉进行处罚,并对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且告知陈某嘉来处理此违法行为时,找一位具有摩托车驾驶证人员来将车辆骑回家。
5月20日下午,陈某嘉在西夏区二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完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大队违法处理工作人员核实陈某嘉朋友具有摩托车驾驶证,便将车辆返还给陈某嘉,其在停车场取得AY****号牌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十分钟后,事情发生了惊天反转。大队民警张斌驾驶警车巡查到京青线1248公里200路段,发现有摩托车骑行人员驾驶摩托车骑行,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接受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宁AY****号牌的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员田某威表示自己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经民警核查,田某威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田某威进行处罚,并向田某威讲解无证驾驶的危害性,通过严查+宣传,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银川交警提醒:未取得驾驶证驾车上路行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驾驶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西夏区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