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群众向永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举报:一辆宁A号小型汽车在双庆路与迎凤街路口跨实线逆行超车,险些与其车辆相撞。
接到举报后,大队民警立即联系了举报人张某,调取其行车记录仪视频取证,并结合路口监控进行核实。经查,2025年8月21日19时许,驾驶员何某在双庆路与迎凤街路口向西20米处,驾驶宁A号小型汽车跨黄实线逆行超车,险些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张某发生碰撞,且在错车时,何某透过车窗对张某进行辱骂。
在确认举报内容属实后,大队民警立即锁定了涉事车辆及驾驶人何某。民警前往何某所在单位,现场对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其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其逆行、不文明驾驶、不规范行车等违法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和严厉批评。最终,驾驶人何某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危险性,表示今后在驾车过程中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此举也得到了举报人的认可和肯定。(永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