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固原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固原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时,成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当日15时许,民警在固原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示意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靠边接受检查。在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人别某神色慌张,始终无法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和核查,别某最终承认,其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急于外出办事,带着“偶尔一次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驾车准备驶入高速。民警对别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别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联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到场,将涉案车辆安全转移。
固原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必须依法取得并随身携带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违法驾车上路行驶。(固原高速交警一大队 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