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银川市交通管理局金凤区一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处一起普通三轮摩托车超载运输钢材的违法行为。经现场核查,该辆三轮摩托车车身长度仅2.6米,却违法装载长达5米的钢材,超长货物超出车身2.4米。更危险的是,这些钢材仅仅用几根绳子进行了简单捆绑固定。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一旦出现颠簸、转弯或急刹车等情况时,钢材极易发生滑动、倾斜甚至掉落,后果不堪设想。
执勤交警当场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指出了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
1.遮挡驾驶员视线。超长的货物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后视镜视野,无法有效观察车后情况,变道、倒车时安全隐患巨大,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2.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超出车体近一倍的钢材,在会车、超车或经过路口时,极易刮撞到其他车辆和行人,对道路上的其他交通参与者构成巨大威胁。
3.货物坠落风险极高。简单的捆绑方式根本无法保证长钢材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固。一旦在行驶中掉落,将对后方车辆造成致命打击,可能引发严重的追尾碰撞事故。
交警依法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对超长货物进行安全转运。
交警提醒:切不可为了图一时方便而忽视了交通安全。“小马拉大车”的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的极度不负责任。运输货物时,请务必遵守载物规定,确保货物捆扎牢固,不超长、不超宽、不超重。(金凤区交警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