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吴忠交管一大队在辖区开展摩电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男子。经核查,该男子此前曾因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被依法拘留,此次属于屡教不改、再次违法。目前,该男子已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涉案车辆被依法暂扣。
当日10时许,大队城区中队在新村街路段设卡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宁CC***7的二轮摩托车行驶,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见民警检查后试图绕行躲避。民警立即上前拦停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男子神色慌张,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件,承认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驾驶的摩托车也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后经民警核查发现,驾驶人周某某此前曾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此次被查时,周某某仍未考取驾驶证,却心存侥幸再次驾车上路,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面对确凿证据,周某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坦言明知无证驾驶违法,但图方便、抱侥幸心理上路,没想到再次被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讲解无证驾驶、肇事肇祸的法律后果与安全风险,责令其深刻反省。
驾驶人周某某因无证驾驶且屡教不改,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450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佩戴好安全头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无证驾驶车辆性能不熟、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交警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吴忠交管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