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农村面包车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科学安排警力,对“一早一晚”时段及重点道路进行巡逻管控,接连查获六起超员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

2026年4月1日16时02分许,王某驾驶宁A6L***号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在青铜峡市曹沿公路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1日16时24分许,关某驾驶宁A49***号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在青铜峡市曹沿公路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1日16时59分许,杨某驾驶宁CPG***号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在青铜峡市曹沿公路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1日17时03分许,李某驾驶宁CAY***号灰色小型普通客车在青铜峡市曹沿公路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1日17时43分许,马某驾驶宁A195**号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青铜峡市曹沿公路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1日18时44分许,王某某驾驶宁AY8***号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G109国道京拉线青铜峡路段1275公里55米处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青铜峡交警提醒:机动车超员会增加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同时,因负荷过重还容易爆胎、失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驾乘超员车辆。(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刘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