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16时许,吴忠交管一大队城区中队在东旺街与世纪大道设置检查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期间,一辆车号为宁A****4的黑色越野车行驶轨迹异常,民警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询问,该男子神色慌张,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且始终含糊其词。民警当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结果显示,男子张某某从未通过正规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进一步核查违法记录后,民警发现,张某某的违法经历令人震惊。自2020年起首次因无证驾驶被查处以来,其先后于不同时间、不同路段,四次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各地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尽管每次都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且民警均对其进行过严厉的批评教育,明确告知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但张某某始终心存侥幸,不思悔改,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依旧多次擅自驾车上路,此次被查已是第五次触碰法律红线。
据男子交代,自己一直嫌考取驾驶证流程烦琐、耗时较长,同时抱有“不会被交警查到”的侥幸心理,认为之前多次违法未被持续查获,便无视交通法规,擅自驾驶家人的车辆出行。对于自己屡次无证驾驶的行为,其起初并未意识到严重性,直到此次被查获,面对五次违法的确凿记录与即将面临的从重处罚,男子才对自己漠视交通法规的行为懊悔不已。
无证驾驶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未经过系统的驾驶培训和法律学习,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规范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驾车上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身与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张某某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恶劣情节,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督促其彻底摒弃侥幸心理,严守交通法律法规。(吴忠交管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