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开展路面严查,精准查获3辆严重超载的大货车,均为超载“百吨王”,现予以曝光。

违法时间:2026年4月1日20时
违法地点:滨河大道永宁县段
车辆号牌:宁AK28**(百吨王)
称重检测:车辆核载49吨,实载120.92吨,超过核定载质量146.78%。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杨某某依法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日15时04分
违法地点:滨河大道永宁县段
车辆号牌:宁AD78**(百吨王)
称重检测:车辆核载49吨,实载122.2吨,超过核定载质量149.39%。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何某某依法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违法时间:2026年4月1日20时
违法地点:滨河大道永宁县段
车辆号牌:宁CF77**(百吨王)
称重检测:车辆核载49吨,实载124.24吨,超过核定载质量153.55%。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郭某某依法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永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