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红寺堡交管大队精准研判、连续攻坚,成功抓获酒驾违法拒不到案人员、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各一名,用精准执法彰显法治威严,全力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2024年6月27日,禹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红寺堡交警当场查获。在固定违法证据后,交警依法多次通知禹某某到案接受调查处理。但该驾驶人心存侥幸、刻意拖延,无视公安交管部门的依法传唤,长期拒不到案,试图逃避处罚。

为严厉打击拒不配合执法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杜绝侥幸违法心理,副大队长张浩带领办案民警张世杰等人持续跟进案件,反复梳理案件细节、研判嫌疑人动态,持续开展追查工作。通过监控视频溯源、车辆轨迹研判、合成线索排查等多种方式,层层梳理线索,最终确定了禹某某的活动区域。2026年5月11日,在西安市雁塔区一住宅楼内,成功将这名长期拒不到案的酒驾违法嫌疑人抓获,并于次日将禹某某执行异地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母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受伤。母某某在事故发生后因为无证驾驶试图找他人顶替,被办案民警识破后,经多次通知拒不到案,随后直接上演“失联”戏码,企图逃避处罚。
为及时将母某某抓捕归案,红寺堡交管大队启动案件侦办机制。5月9日,经过细致缜密的侦查工作,成功锁定母某某藏匿地点为咸阳市渭城区一小区。与当地警方对接工作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抓捕行动,最终成功将其抓获归案。目前,母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交通肇事逃逸被合并执行,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酒驾、交通肇事逃逸本身已触犯法律法规,事发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拒不到案接受处理,更属于从重处罚情节,终将自食恶果。(红寺堡交管大队 周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