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三(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摩电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增强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有效减少涉“摩电车辆”交通事故,暑期以来,永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采取强有力的针对性措施,严查“摩电车辆”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以及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不佩戴头盔等顽瘴痼疾,努力为秋季开学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源头排查,消除隐患
强化路面执勤执法时对“摩电车辆”的深入调查,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要求,做实做细违法基础台账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联合辖区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永宁县“摩电车辆”售卖点、维修店进行隐患梳理和源头排查,督促严格落实新车上户登记,杜绝超标、无牌无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电车辆”上路行驶。进一步健全辖区外卖、快递、共享单车等企业约谈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不使用超标、无牌、报废等“摩电车辆”,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有效规范辖区涉企“摩电车辆”的通行秩序。

严查严管,重拳出击
依托高峰、路检路查、两站两员、农村面包车查处等固定勤务岗位,大队共在辖区设置流动点位20余处,不定时不定点在各重点路段路口,全覆盖灵活开展“摩电车辆”违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各路口警力,严查“摩电车辆”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违规载人、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快递、外卖在日常送外卖、配送物品时存在的超速、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积极与相关企业负责人联系,督促外卖、快递企业负责人及时对外卖送餐员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同时将管控触角向村道、乡道延伸,在节假日、乡镇赶集日等重点时段加强路面管控,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
7月以来,大队共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892起,其中电动车不佩戴头盔3832起、电动车多人骑乘677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814起、摩托车违法行为96起、查扣老年代步车66辆。

广泛宣传,提升意识
大队宣传中队民辅警借助“七进”“美丽乡村行”“亮尾行动”“电影进基层”“农村大喇叭”“文化惠民四送六进”等活动契机,通过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播放涉“摩电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等方式,对驾驶人及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驾驶人对违法行为的认知度,引导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意识,自觉做到不乘坐、不驾驶无牌无证、非法改装、带“病”电动车、摩托车。(永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