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灵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针对学生夜间骑行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特点,抓住晚自习放学时间节点,在灵武市第一中学东门、南门等重点路段设置固定查处点位,同步开展流动巡逻,以“零容忍”态度整治未达法定年龄骑行电动车、违规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学生夜间出行安全。

精准布控:盯紧晚自习时段,加强夜间整治
“同学,请靠边停车!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而且你这车后座还载了两个人,属于违法载人,非常危险!”4月28日19时40分许,正值灵武市第一中学晚自习放学高峰,在东门检查点,执勤民警拦下一辆载有3人的电动自行车。面对三名满脸稚气的学生,民警耐心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并现场督促其中两人下车步行或联系家长接送。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学生夜间骑行“四类突出违法”——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达法定年龄骑行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及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灵武交管大队结合辖区中学作息时间,精准锁定夜间19时至22时30分这一学生集中离校时段,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灵武一中东门、南门分别设置固定检查点,同时安排两组巡逻警力沿学校周边南薰路、育才街等事故多发路段动态巡查,形成“点线面”全覆盖的整治网络。

现场直击:执法有力度,教育有温度
“小伙子,你今年多大?有16岁吗?”在南门检查点,民警拦下一名骑行电动自行车却未佩戴头盔的男生。经询问,其刚满15周岁,还未达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定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你年纪还小,遇到突发情况反应能力和判断力都不够,夜间视线又差,万一出事怎么办?”民警当场暂扣车辆,并联系其家长到场。
不到半小时,这名男生的父亲匆匆赶到。“我们真不知道孩子骑车出来了,平时也没太在意……”民警将孩子交到家长手中,同时递上一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道安全防线,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车,一旦发生事故,家长要承担法律责任。请您一定要管好车钥匙,多提醒、多监督。”
当晚,在灵武市第一中东门、南门两个检查点,民警共查处学生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36起、违规载人12起、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8起;同时,针对部分学生骑行电动摩托车的情况,查获未满18周岁无证驾驶摩托车3起,依法暂扣车辆,并通报所在学校。所有被查处的学生均现场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登记信息纳入“警校家”共管台账。

警校家联动:整治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核心
“扣车、罚款都不是目的,让孩子们真正意识到危险,平平安安上下学,才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灵武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夜间专项整治将常态化开展,每周至少组织两次集中夜查,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违法反弹。与此同时,交管大队已与灵武市第一中学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教育”机制,每周将查处情况通报学校德育处,由班主任配合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对多次违法的学生,交警将上门家访,约谈家长。
灵武交警还将联合教育部门、社区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家长安全课堂”等系列活动,通过事故案例警示、法律知识宣讲、安全骑行实操等形式,让“不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不上车、车辆合规不载人、无证无牌不骑行”的意识真正入脑入心。(灵武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马春燕)